最近才剛用過110報案,所以看到這個實在很爆笑。
出處是「現代因果報應錄」。
我對因果報應沒什麼意見,種因而成果是世界的必然現象,沒有吃飯的因就沒有拉屎的果,沒有出生的因就不會有死亡的果,沒有娶老婆的因就沒有離婚的果,沒有唬爛就不會有被踢爆的果。
當然這規律可不可以推廣到「其他輩子」個人不想評論。
首先把文引出來:
今 年五月間南部有一位讀者打電話給筆者,她說看了筆者所寫的四本因果書之後,認為因果報應的說法很有道理。由於她的家鄉不久前發生了幾件聳人聽聞的事件,使 她更深信因果報應的現象並不是迷信。她說第一件事是發生在她們的社區,而且當事人的女兒親自告訴她的,因此可信度很高。
她說她朋友的爸爸民國三十四年在大陸撤退之前,曾經強暴了一名女子,由於這女子抵死不從,因此他在老羞成怒之餘竟然加以毆打,並且用酒瓶強行塞進這名女子的下體,結果這名女子因為受創傷過重,以致當場慘死。
後 來她們全家撤退來台,幾十年來,她父親也一直都平安無事,有一次她父親與友人無意中談起因果報應之事,她父親就毫無顧忌的大聲表示,世間並沒有什麼因果報 應之事,因為他本身就是最好的實例,他說他過去曾經在大陸的某地強暴了一個女子,並且以上述的方式加以凌辱致死,然而迄今已經幾十年了,一直都沒有什麼 事,更沒有什麼惡報之事發生,因此他完全不相信因果報應這種迷信的鬼話。
沒 想到,說完這些大話的那一天晚上深夜的時候,一位披頭散髮,面貌鐵青的恐怖女鬼突然出現在這個男人的前面,厲聲向他指責說:『四十多年來,我一直在尋找當 年狠心強暴我,殺死我的凶手,可是一直都無法確定是那一個人,今天聽到你自己承認當年曾經幹過這樁傷天害理的事,現在已經真相大白。你實在太可惡,太沒良 心了,我一定要報仇,以消我心中的憤恨!我現在就帶你去見閻王!』這時他嚇得魂不附體,連忙哀求女魂原諒。
可是不管如何哀求和懺悔,對方都無動於衷,不久這個男人就倒在地上,口吐鮮血,氣絕身亡。事後家人發現他的脖子上面有幾條明顯的勒痕。這樁離奇的命案不久便被暗中流傳各處成為當地家喻戶曉的一個談話資料。
首先要看的是時間點,因為寫謠言的人往往不想長大腦去翻書,所以時空位置常常錯亂,這是辨別謠言與否者的第一條件。
民國34年撤退的時候犯強姦罪,女鬼說是「四十多年來」,因此這時間點應該在民國74年(1985)之後,而在84年(1995)之前,當然我們也可以質疑這女鬼的算術能力可能不好而算錯了~XD
當然這時候就出現一個問題,民國34年(1945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投降,八年抗戰結束,同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接管台灣(這也就是臺灣光復節的由來),之後大陸就開始國共內戰,直到民國38年(1949年)老蔣撤退到台灣。
於是我們可以發現,這位老先生(34年有「能力」的話,到7X年應該也有六十以上了吧),他老兄可能在國共內戰還沒開打之前就已經逃命到台灣來了,還沒打就知道國民黨軍會輸,真是先知啊!
除此之外,這個女鬼也和金甲神同一等級,三更半夜找兇手算帳,明明沒別人卻大家都知道發生了啥事。(雖然沒寫明是夢中)
要說老婆在一旁嘛,沒看到老婆的任何動作,就算在場大概也暈了。
要說家人聽到聲音嘛,那被頭散髮面色鐵青的樣子是誰看到的?
總而言之,女鬼一大串話加上被害者應該有相當時間的「對方無動於衷的哀求和懺悔」,沒有看到任何其他人有任何動作,這樣我們至少可以確定在場應該只有鬼和被害者是有意識的,但是這樣一來,事後鬼走了、被害者死了,那到底是誰看到的???
女鬼:「其實我有拍錄影帶下來當作年輕的見證~耶!V^_^V」
閻羅王:「我們依法行政!為維護程序正義,陰間使者抓人都有全程錄影存證!」
最後要提的是,「他的脖子上面有幾條明顯的勒痕」,發現之後,請報警,這是殺人事件,不要只是到處八卦。
王組長:「我相信科學辦案...絕不輕信怪力亂神的說法!」
PS:當年只有強姦罪,不是強制性交罪唷。
- Sep 30 Sun 2007 00:34
「不信因果及不孝不義的下場」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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